补办身份证,一般在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可以拿到新身份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二条的规定,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办理身份证的申领、换领、补领等。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如果是在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当然,这是通常的情况。如果你急需使用身份证,可以向公安机关申请临时身份证,临时身份证的办理时间相对较短。
总的来说,补办身份证的拿到时间主要取决于你所在地区公安机关的工作效率。如果你对具体的办理时间有疑问,可以直接咨询当地的公安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