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可能与食品有关的急性群体性健康损害的单位应当在2小时内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
当发生可能与食品有关的急性群体性健康损害时,相关单位需要迅速采取行动。这种紧急情况的报告对于及时控制事态、保护公众健康至关重要。因此,规定了在极短的时间内,即2小时内,必须向当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和有关部门进行报告。
这样的规定有助于确保政府部门能够迅速获得关于潜在食品安全问题的信息,从而能够及时介入、展开调查,并采取必要的措施来防止问题进一步扩大。这也是对公众负责任的表现,体现了对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高度重视。
因此,对于任何可能与食品有关的急性群体性健康损害事件,相关单位都应严格遵守这一时间限制,及时履行报告义务,以最大程度地保护公众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