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质灾害一级比二级更严重。
地质灾害的等级划分是根据灾害的危害程度和规模大小来定的。一级地质灾害,也就是特大型地质灾害,通常指的是因灾死亡人数超过30人,或直接经济损失达到1000万元以上的灾害。同时,如果受灾害威胁需要转移避险的人数超过1000人,或潜在可能造成的经济损失超过1亿元,也被划分为一级地质灾害。
而二级地质灾害,即大型地质灾害,虽然也造成严重的损失,但其规模和影响相对较小。它通常指的是因灾死亡人数在10至30人之间,或直接经济损失在500万元以上至1000万元以下的灾害。此外,如果受灾害威胁需要转移避险的人数在500人以上至1000人之间,或潜在可能造成的经济损失在5000万元以上至1亿元以下,也被归为二级地质灾害。
因此,从定义上来看,一级地质灾害无论是从死亡人数、经济损失还是受影响的人数来看,都比二级地质灾害更为严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