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要求已嫁出去的姐妹三人签字,可能有几方面原因。首先,从法律角度看,父亲去世后,其银行定期存款属于遗产范畴。在没有遗嘱明确指定继承人的情况下,按照法定继承顺序,女儿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享有平等的继承权。银行要求签字,是为确保所有法定继承人知晓并同意这笔存款的处置方式,避免后续可能出现的继承纠纷。其次,银行有自身的风险防控需求。若未让所有有继承权的人签字确认,擅自将存款支付给部分继承人,一旦其他继承人提出异议,银行可能面临法律风险和声誉损失。通过让所有姐妹签字,银行可确认遗产处置得到了所有相关方认可,保障自身操作合规合法。此外,签字也是对所有继承人权益的保护。通过签字流程,确保每个继承人都参与到遗产处理环节,保障每个人对遗产分配有知情权和话语权,避免个别继承人的权益被忽视或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