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算清缴时间是在纳税年度终结后的5个月之内,即第二年的1月1号到5月31号。例如,2013年的企业所得税的汇算清缴,需要在2014年的1月1号到5月31号期间完成。具体时间要求如下:
内资企业:通常需要在当月或季度终结后的15天之内,准备好申报材料,并在第二年的1月1号到5月31号期间向税务机关提交。外资企业:需要在季度终结后的15天之内准备好申报材料,同样在第二年的1月1号到5月31号期间向税务机关提交。
此外,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同样需要办理企业所得税的汇算清缴,相对来说手续更加简单,也需遵循上述时间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