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高院被执行人借用外人银行卡收款转账,案外人可能构成的罪名是洗钱罪或者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如果案外人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掩饰、隐瞒,还为其提供资金账户,协助将财产转换为现金、金融票据、有价证券,或者通过转账或者其他结算方式协助资金转移,情节严重的情况下,可能会被认定为洗钱罪。根据刑法规定,洗钱罪的量刑幅度根据情节严重程度而定,最高可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另一方面,如果案外人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可能会被认定为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此罪名的量刑幅度通常较轻,但也会根据情节严重程度受到相应的法律制裁。
请注意,具体的罪名和刑事责任需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进行判断。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更准确的法律意见。
至于“取高院”和“官方网站”的部分,可能是在询问关于此类案件的官方信息或高院的相关判例。对于这类信息,建议直接访问相关法院或政府机构的官方网站进行查询,或者咨询专业法律人士以获取准确和最新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