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被认定非正常申请后,可以采取以下措施:当专利被认定为非正常申请时,申请人或代理人应及时采取行动以应对。首先,可以在指定期限内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意见陈述书”,详细陈述意见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这些材料应充分说明申请的合理性和正当性,以争取恢复专利申请的正常审批流程。其次,了解非正常申请的定义和认定情形至关重要。根据相关规定,非正常申请专利行为通常涉及不以保护创新为目的、不以真实发明创造活动为基础、为牟取不正当利益或虚构创新业绩等行为。具体情形可能包括重复申请、虚假或盗用技术、抢注行为以及违规操作等。通过深入了解这些规定,申请人可以更好地理解自身申请被认定的原因,并针对性地准备申诉材料。在处理方式上,国家知识产权局会对非正常申请进行初步处理,包括通知申请人停止相关行为、要求撤回申请或提交陈述意见和证明材料等。如果情节严重,还可能面临不予减缴专利费用、注销代理机构资质等后果。因此,申请人应认真对待非正常申请的认定,并积极配合国家知识产权局的处理工作。最后,为了避免专利被认定为非正常申请,建议申请人在申请前确保申请内容的创新性和实用性,并遵守诚实信用原则,规范申请行为。同时,选择合适的代理机构进行专利申请也是降低被认定为非正常申请风险的重要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