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涉密信息系统涉及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计算机系统,其建立和运行需经过严格的国家审批程序。2.涉密信息系统在建立前,必须通过保密资格审查和技术安全论证等环节,确保其符合国家标准和要求。3.获得运行许可证后,涉密信息系统方可投入运营,并需定期进行安全评估和技术检验,以保障其安全性和稳定性。4.涉密信息系统的技术和设备选择需符合国家规定,且在系统运行后,还需进行定期的技术安全检查和资格复评。5.涉密信息系统必须遵守国家安全规定和保密制度,对数据进行加密保护,防止信息泄漏和攻击。6.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授权不得建立或使用涉密信息系统,国家对其实行严格监管和控制,确保其为国家安全和稳定做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