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政策30年不动地从1998年开始。这一政策是在1997年提出的,国家决定在第一轮土地承包的基础上再延长承包期30年,即从1998年开始至2027年结束。这标志着第二轮土地承包期的开始,确保了农民土地权益的稳定和长期性。需要注意的是,虽然大部分地区都是从1998年开始实施这一政策,但个别地区由于具体情况可能会有所不同。因此,在具体实施上可能会有一些差异,但总体上都是遵循了这样一个基本的时间框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