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的规定,国家对石油、天然气资源的勘探开发持积极支持的态度。
法律明确规定了国家将采取多种措施加大石油、天然气资源的勘探开发力度,以增强国内石油、天然气的供应保障能力。这体现了国家对油气资源在能源安全新战略和新型能源体系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的认可。
具体来说,国家不仅鼓励在陆上和海上进行石油、天然气的勘探开发,还特别提到了对致密油气、页岩油、页岩气、煤层气等非常规油气资源的规模化开发。此外,国家还优化石油加工转换产业布局和结构,鼓励采用先进、集约的加工转换方式,并支持合理开发利用可替代石油、天然气的新型燃料和工业原料。
这些规定不仅延伸了“大力提升油气勘探开发力度七年行动计划”的核心内容,也反映了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对石油天然气资源开发利用的长期需求。总的来说,国家对石油、天然气资源的勘探开发给予了高度的重视和支持,以确保能源安全和供应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