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上使用大写数字记数与历史人物朱元璋有关。
在明朝初期,发生了一起著名的“郭桓案”。郭桓曾任户部侍郎,他勾结地方官吏,通过篡改账目数字进行贪污。例如,把“一”改成“二”或“三”,把“十”改成“百”或“千”,以此来中饱私囊。为了从根本上解决财务管理上的漏洞,朱元璋下令将数字记录方式改为大写数字,即“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佰、仟”。这种记账方式增加了涂改账目的难度,有效防止了财务官员的贪污作弊行为。
因此,财务上使用大写数字记数的做法与朱元璋有着紧密的联系,这一传统也一直沿用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