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铁允许携带的充电宝容量上限为27000毫安。
高铁允许携带的充电宝单件容量不得超过27000毫安。这是为了确保乘客的安全以及列车的正常运行。在计算充电宝的额定能量时,可以使用公式“额定能量=额定电压×额定容量/1000”。以常见的充电宝3.7V电压为例,100Wh相当于大约27027mAh的容量。
此外,每位乘客携带的充电宝数量也有限制,一般不超过两个。如果充电宝的额定能量在100Wh至160Wh之间,虽然经铁路部门批准后可以携带,但也仅限每人携带两个。额定能量超过160Wh的充电宝是严禁携带的。
因此,在选择携带充电宝时,乘客需要注意其容量和数量是否符合高铁的规定。如果不确定充电宝的额定能量,可以在充电宝的背面参数中查看锂电池能量一栏的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