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主要负责全省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具体来说,它的职能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拟订政策和发展规划:负责制定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的政策和发展规划,起草相关法规、规章草案,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拟订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的合理流动和有效配置。
负责就业促进工作: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拟订就业援助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并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
统筹社会保障体系:统筹拟订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组织拟订全省统一的社会保险关系转续办法和基金统筹办法,保持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负责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对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
此外,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还承担其他职能,如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以及拟订农民工工作的综合性政策和规划等。总的来说,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在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