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低保资金由县的民政部门负责发放。
民政部门是负责社会保障工作的主要部门,其中包括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管理。在低保审批通过后,民政部门会每月或每季度将低保金直接打入低保对象的指定账户,低保对象可以凭领取证到指定的邮局或银行领取月低保金。
此外,民政部门还会对低保对象进行动态管理,定期核查低保家庭的人口状况、收入状况、财产状况,并根据变化情况及时增发、减发或者停发最低生活保障金。
总的来说,民政部门负责农村低保的发放工作,以确保资金能够及时、准确地发放到低保人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