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来说,孤儿在十八周岁后,国家不再提供生活补助。
我国法律规定,对未满18周岁的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国家按月发放基本生活费。而当孤儿成年后,即年满18周岁,他们就需要自立,国家此时一般不再提供生活补助。
不过,如果孤儿满18周岁后仍在高中、职高、中专及大专以上院校就读的,可以继续享受孤儿基本生活保障至其学业结束。此外,一些地方可能会有特殊的救助政策或就业援助计划,以帮助这些孤儿更好地融入社会。
总的来说,虽然孤儿在年满18周岁后一般不再享受国家的生活补助,但仍有其他形式的支持和援助可供他们利用。具体的政策可能会因地区和时间的不同而有所变化,建议咨询当地的社会福利部门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