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航班燃油附加费因航线和购票时间的不同而有所差异。具体来说,自2025年2月5日起销售的客票,800公里以下航段,每位旅客收取人民币20元;800公里以上航段,每位旅客收取人民币40元。这一标准相比之前的调整有所增加。
对于按规定享受国内民航成人普通票价10%的婴儿,免收燃油附加费。而按规定购买国内民航成人普通票价50%的儿童、革命伤残军人和因公致残的人民警察,燃油附加费实行减半收取,即800公里以下航段,每位旅客收取人民币10元;800公里以上航段,每位旅客收取人民币20元。
此外,燃油附加费的起征日期以原出票日期为准,2025年2月5日以前销售的国内客票,如变更至2025年2月5日以后,已收取的燃油附加费不退不补。
总的来说,国内航班燃油附加费的收取标准会根据航线和购票时间进行调整,旅客在购买机票时需要注意相关费用的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