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古代,男人喜欢娶十三四岁女子为妻,主要有以下三个现实原因。一是生育需求。古代社会生产力低下,人口数量对家族、国家发展至关重要。十三四岁的女子已到适婚年龄,生育能力较强。早婚早育能增加家族人口,劳动力增多可促进家族产业发展,对国家而言,充足人口利于农业生产、征兵等,保障国家繁荣稳定。二是社会观念影响。古代强调“女子无才便是德”,女性教育不受重视,十三四岁女子涉世未深,更易接受传统妇德观念的灌输和约束,能更好地遵循“三从四德”,相夫教子,维持家庭秩序。三是经济因素。在一些贫困家庭,女儿早嫁可减轻家庭经济负担。同时,男方家庭也希望尽早为儿子娶妻,增添劳动力。而且,十三四岁女子相对年轻,彩礼等婚嫁成本或许相对低一些,对普通家庭来说更易承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