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的烟花燃放规定主要包括特定区域的禁止燃放、限定燃放时间以及燃放产品的限制。
在大连,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以及一些特定的街道和场所被划定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此外,像文物保护单位、火车站、飞机场等交通枢纽,以及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单位等也是禁止燃放的地点。
大连还规定了可以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通常是在农历腊月二十三至正月十五的每天8时至22时,其中除夕、正月初一和正月十五这三天可以全天燃放。不过,在空气重污染橙色和红色预警期间是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
另外要注意的是,个人不得燃放礼花弹、小礼花类、摩擦类以及单筒内径大于30毫米、单发药量大于25克、总药量大于1200克的内筒型组合烟花等危险性较大的烟花爆竹产品。
如果违反了这些规定,将会面临公安部门的处罚,包括罚款甚至治安管理处罚。所以,在大连燃放烟花爆竹时,一定要遵守相关规定,确保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