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贷只剩下100元不能直接用于抵税。根据我国个人所得税法,房贷利息可以作为专项附加扣除的一项,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予以扣除。然而,这并不意味着贷款余额或任意金额的房贷可以直接抵扣税款。
实际上,房贷利息的抵扣是基于实际发生的贷款利息,并且有一个固定的扣除标准,即每月1000元。这个扣除额度并不随房贷剩余额度的变化而变化,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因此,无论房贷剩余多少,每月可以抵扣的房贷利息额度都是固定的。
此外,需要注意的是,只有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支出才能享受这一政策,且纳税人需要向税务机关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
综上所述,房贷只剩下100元并不能直接用于抵税,但如果你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内,你可以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房贷利息,从而减少应纳税所得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