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就医报销的新规定包括多项便民措施,旨在简化报销流程并提高报销效率。
首先,对于跨省长期居住的人员,他们在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后可以享受长期的报销待遇,且备案有效期原则上是长期有效的,这样就不需要频繁地进行备案操作。这类人员在备案地和参保地都能享受到医保待遇,更加灵活方便。
其次,临时外出就医的人员也能享受到更便利的报销政策。临时外出就医的备案有效期原则上不少于6个月,期间可以在就医地多次就诊并享受直接结算。而且,急诊抢救费用也被纳入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范围,视同已备案,无需额外提交备案材料。
此外,新规定还允许参保人员在出院结算前补办异地就医备案,并享受跨省直接结算服务。这意味着即使一开始忘记备案,也可以在出院前补办,不影响报销。
除了上述的便利措施,新规定还扩大了跨省直接结算的门诊慢特病病种范围。例如,在原有病种的基础上,新增了冠心病、病毒性肝炎、类风湿关节炎、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等病种,使得更多的慢性病患者能够享受到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便利。
总的来说,异地就医报销的新规定为参保人员提供了更多的便利和选择,简化了报销流程,提高了报销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