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不是方向灯,且没有左转方向红灯,就不是违章。如果直行是方向灯,且没有左转绿灯,就是违章,属于不按道路行驶,扣3分。罚款200。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机动车信号灯和非机动车信号灯表示,绿灯亮时,准许车辆通行,但转弯的车辆不得妨碍被放行的直行车辆、行人通行。
在未设置非机动车信号灯和人行横道信号灯的路口,非机动车和行人应当按照机动车信号灯的表示通行。
第四十条:车道信号灯表示,绿色箭头灯亮时,准许本车道车辆按指示方向通行,红色叉形灯或者箭头灯亮时,禁止本车道车辆通行。
扩展资料:
交通信号灯通行规则:
一、驶机动车在路口直行遇到红色信号灯亮时要停在路口停止线以外,右转弯时不得妨碍被放行车辆,行人通行的情况下,可以通行。
二、路口绿色信号灯亮时,准许车辆通行,但是,转弯车辆不得妨碍被放行的直行车辆,行人通行。
三、路口黄色信号灯亮时,已经越过停止线的车辆可以继续通行,没有越过停止线的车辆不得进入路口,更不得加速抢行通过交叉路口。
四、黄色闪光警告信号灯持续闪速时,要减速注意瞭望,确认安全后通过。
五、绿色箭头灯亮的车道,允许车辆按箭头只是方向通行,红色交叉形灯或箭头灯亮的车道,禁止车辆进入,驾驶机动车要选择绿色箭头灯亮的车道行驶。
六、方向指示灯信号灯绿色箭头灯亮时,允许车辆按箭头指示方向,分别选择左转弯,直行,右转弯车道行驶。
七、方向指示信号灯红色箭头灯亮时,箭头指示方向的路口,禁止车辆通行。
八、铁路到路口两个红灯交替闪烁或一个红灯亮时,车辆要停在道路口停止线以外等待,不得加速通过道口。铁路道口红灯熄灭时,允许车辆通行,但不的加速通过道口。
九、在划有导向车道的路口,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
十、准备进入环形路口的让已在路口内的机动车先行。
十一、向左转弯时,靠路口中心点左侧转弯。转弯时开启转向灯,夜间行驶开启近光灯。
十二、遇放行信号时,依次通过。
十三、遇停止信号时,依次停在停止线以外。没有停止线的,停在路口以外。
十四、向右转弯遇有同车道前车正在等候放行信号时,依次停车等候。
十五、在没有方向指示信号灯的交叉路口,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行人先行。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机动车让左转弯车辆先行。
参考资料:北京市公安局道路交通管理局-《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