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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是怎样规定的

2024-10-25 05:45:35

1、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党员领导干部必须编入一个党的支部及小组,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同时还必须参加党员领导干部的民主生活会,接受党组织的监督。

2、每个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必须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小组或其他特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党员领导干部还必须参加党委、党组的民主生活会。不允许有任何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的特殊党员。

3、党员领导干部是党员队伍中平等的一员,要按要求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不允许有超越制度约束的“特殊党员”。党员领导干部要通过“双重组织生活”,自觉把权利和义务有机地统一起来,认真负责地向党组织汇报自己的思想和工作。

扩展资料

组织生活会的基本内容

(1)学习党的基本理论,不断地进行思想修养和思想改造的情况。

(2)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情况。

(3)完成党组织交给的任务,履行党员义务的情况。

(4)在关键时刻经受考验的情况。包括严峻的政治斗争面前和当人民的生命财产遭受损失以及面临严重困难,需要党员个人作出牺牲时的表现情况。

(5)在平时工作、学习、生活中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利益,服从党和人民利益、服从整体利益的情况。

(6)遵守党的纪律、遵纪守法的情况。

(7)深入实际、联系群众、做群众思想工作的情况。

(8)艰苦奋斗、廉洁奉公、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情况。

(9)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自觉地同错误思想和行为作斗争的情况。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双重组织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