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深户籍学生须提供按《深圳市人民政府印发深圳市关于加强和完善人口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及五个配套文件的通知》精神中规定的全部材料,简称1+5文件。1是指:《深圳市关于加强和完善人口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
5是指:五个配套文件凡年满6—15周岁,有学习能力,父、母在深连续居住1年以上,且能提供以下材料的非深户儿童,可申请在深圳接受义务教育:一、适龄儿童出生证、由公安部门出具的适龄儿童及其父母的原籍户口簿、在深居住证或暂住证;二、适龄儿童父母在深圳的有效房产证明和购房合同,或由当地街道办事处房屋租赁管理所提供的租房合同登记、备案材料;三、适龄儿童父母持有本市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就业和社会保障证明,或者本市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副本等证明;四、适龄儿童父母现居住地街道办事处计划生育工作机构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材料;五、适龄儿童原户籍地乡(镇)以上教育管理部门开具的就学联系函,或学校开具的转学证明。
扩展资料:
深圳小一学位申请流程:一、准备申请材料3月15日开始,全市启动义务教育招生宣传工作。适龄儿童家长要阅读教育行政部门印发的招生宣传资料、报纸登载的招生指南,通过网络查询。
也可以向住地附近学校咨询等途径了解招生政策,核对孩子是否符合在深就读条件。如果符合就读条件,则需了解自己的住地属于哪所学校的招生地段,申请学位需要准备哪些材料。二、网上预报名3月28日至4月13日,适龄儿童家长登录相应的区教育行政部门招生网站,填写小一学位申请表。各小学有计划地开放学校电脑室,安排专人指导和协助家长上网申请学位。三、提出学位申请4月15日至20日,家长向指定学校提出学位申请,提交就读证明材料(验原件,交复印件)。学校初步查验材料,如果材料齐全,即向申请者发出学位申请受理回执。如果发现就读证明材料不齐全,不真实等情况,学校将不受理学位申请。
四、等待学位安排受理学校和有关部门进一步核验申请者的就读证明材料后,为符合条件的学生根据积分情况安排学位。如果受理学位申请的数量不超过学校招生能力,将安排在受理学校就读;如果学校受理学位申请的数量超过本校的招生能力,则由区教育行政部门调剂部分适龄儿童到其他学校就读。五、领取入学通知6月16日至22日(以各区实际安排时间为准),学校公布招生情况和新生名单。请适龄儿童家长按时到校查阅新生名单,并凭学位申请受理回执领取《入学通知书》。六、按时报到注册
6月16日至22日(以各区实际安排时间为准),新生按《入学通知书》的要求按时报到注册。
参考资料:
深圳市人民政府印发深圳市关于加强和完善人口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