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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盐酸需要哪些证件?

2024-10-25 03:51:01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所需材料(客户准备):  1、人员培训:  a、4个人员的报名表格;  b、4个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及每人两张2寸的彩照;  2、经营单位:  a、企业注册地的租赁合同、产权证和租赁经营场所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验收合格的“建筑消防验收合格意见书”或者“上海市消防监督检查意见通知书”(派出所专用)的复印件;  b、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及其它从业人员的培训证书复印件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或者护照复印件;  c、企业的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d、企业所经营的产品MSDS(根据MSDS查询产品类项或者企业直接告知产品类项)。  3、储存单位:  a、经营公司与储存单位签订的仓储租赁协议复印件;  b、仓储单位取得的上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核发的:“上海市危险化学品储存备案证明”;  c、储存单位的危险化学品存储备案证明复印件;  d、储存单位的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4、运输单位:  a、经营公司与委托运输单位签订的运输协议复印件;  b、运输单位的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许可证复印件;  c、运输单位的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d、运输单位从业人员上岗证复印件。  (注:如果储存以及运输单位由界蓝实业提供,贵公司将不用再提供储存以及运输单位的材料)  第二、三类非药品类易制毒经营备案证明办理流程  一、向区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提交材料:  1.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销售品种、销售量、主要流向等情况的备案申请书  2.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制度  3.产品包装说明和使用说明书  4.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属于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的、还应当提交“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二、第二、三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备案主管部门收到上述规定的备案材料后,对符合申请备案的单位于三天内发放备案证明书。  三、经营第二、三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单位,应该自经营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将每单所经营的时间、产品名称、购入单位名单、运输单位名称、储存单位名称、销售单位名称、购入数量、销售数量、储存量、购入地及销售去向等情况,及时向所在地的区县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四、如本月无经营的,须在每月月末进行“零申报”,即:“购入单位名称”、“运输单位名称”、“储存单位名称”、“销售单位名称”内均填写“无”;“购入数量”、“销售数量”、“储存数量”内填写“0”。  五、第二、三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备案证明有效期为3年。有效期满后需继续生产、经营的,应当在备案证明的有效期满前3个月内重新办理备案手续。  六、第二、三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单位的法人代表或者主要负责人、单位名称、单位地址发生变化的,应当自工商营业执照变更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重新办理备案手续。  七、第二、三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单位不在产生、经营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时,应当在终止经营后3个月内办理备案注销手续。  八、数据上报方式:通过书面报表或邮件形式向受理点申报。  上述材料是办理危险品经营许可证所要提供材料,然后找有资质的机构做评估报告申办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