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处是不能经营的,所以办理的不是营业执照。
到当地工商局办理办事处的注册登记备案手续的时候,工商局的工作人员就会要求出示该公司的营业执照和成立该公司办事处的公司董事会会议决议书。
如果不能拿出该公司的营业执照,办事处的申请就不会被接受,是违法的。
公司要在外地设立办事处,按设立公司分支机构的程序到设立地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外国企业或经济组织设立办事处(或代表处),应提供以下书面文件;
1、由该企业董事长或总经理签署的申请书;
2、该企业所在国有关当局出具的合法开业证书(副本);
3、该企业有业务往来的银行出具的资本信用证明书(正本);
4、该企业董事长或总经理签署的首席代表授权书、首席代表简历及身份证件(复印件);
5、填写《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设立申请表》和《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人员申报表》;
6、审批机关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以上材料一式五份,中文或外文附中译本。申请书内容包括:该企业简况、设立常驻代表机构的目的、名称、派驻人员、业务范围、驻在期限、办公地址等。
扩展资料:
以湖南省人民政府驻北京办事处为例,办事处的职责为以下几点:
1、按照省委、省人民政府的要求,宣传、推介湖南,发展湖南与北京市、天津市以及驻北京的国外、境外机构的经济技术合作;
为湖南产品输出、劳动力输出和引进资金、技术、人才及先进管理经验牵线搭桥。
2、围绕省委、省人民政府的中心工作,开发信息资源,建交健全信息网络,强化信息处理手段,开展专题信息调研,为领导决策提供信息服务。
3、负责与中央、国务院各部门及北京市、天津市党、政、军机关的联系;负责与驻地湘籍人士,社会各界人士、曾在湖南工作过人士的联络;争取他们对湖南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支持帮助。
4、负责省领导在北京、天津的接待服务工作,为省直单位和各市、州在北京、天津进行公务活动的人员提供方便。
5、归口领导和管理省人民政府驻天津办事处。对省直单位和各市、州、县及大型企业设在北京市、天津市的各类联络机构进行指导和协调,并对其党组织实行归口管理。
6、协助省有关部门做好湖南赴京上访人员处置工作。
7、承办省委、省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湖南省人民政府驻北京办事处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办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