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行医资格构成非法行医罪,没收其违法所得及其药品、器械,并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给患者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规定:
第三十九条未经批准擅自开办医疗机构行医或者非医师行医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予以取缔,没收其违法所得及其药品、器械,并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对医师吊销其执业证书;给患者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扩展资料:
女子贪便宜割双眼皮满脸血
来自上海的周小姐因为贪图便宜,经朋友介绍在本月初在一家整形店进行了双眼皮手术,费用仅需2000元。不料手术后却是流血不止,目前,周小姐眼周仍缠满绷带、余肿未消。
据周小姐介绍,自己因为贪便宜,在朋友介绍下在月初找乐王某,就在王某开设的“整形店”,实际上就是一间出租屋内,周小姐花费2000多元让王某给她割了双眼皮。
可手术后还没来得及看效果,周小姐的眼皮就出现了流血不止的情况,并在王某的陪同下至上海市第九人民医院包扎伤口。
周小姐觉得事情不对,才从医院出来,缠着绷带就拉着王某到派出所报案。
经查,王某供述了自己的非法行医事实。原来,她不仅没有未取得任何卫生技术人员资质,也未办理过《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而更是只有初中学历。
从去年5月起,她就在出租屋内开展割双眼皮、开眼角等医疗美容项目,主要服务对象为对熟人和通过朋友介绍的顾客。
显然,王某的行为已经构成了非法行医罪,对此,浦东新区卫生计生委对她作出“没收违法所得8000元整并处罚金47500元整”的行政处罚。
虽然王某的认罪态度良好,但周小姐的眼睛还是被她整坏了,目前能不能恢复好还是未知之数。因此,家庭医生在线提醒,求美者做什么整形手术都好,一定要查清相关人员的资质,千万不要贪图便宜或轻信广告到非法场所做整形,以免因少失大。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女子贪便宜割双眼皮满脸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