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大港区振兴路18号。大港房产过户在天津市大港区房地产管理局办理,位于大港区振兴路18号。其持房屋所有权证书房屋测绘图纸(房地产交易中心提供)房屋查档证明(房地产交易中心提供)房地产评估报告房主提供双方的身份证、户口本,当事人在房屋买卖合同签订后30日内,持房地产权属证书、当事人的合法证明、转让合同等有关文件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即可成功过户。天津市大港区始建于1979年11月,是天津市滨海新区的重要组成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