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委巡视组的主要职责是:1.贯彻党的中央委员会,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员会有关巡视工。2.研究决定巡视工作年度和阶段计划、方案。3.听取巡视工作汇报。4.研究巡视成果的运用,提出相关意见、建议。5.向同级党组织报告巡视工作情况。6.对巡视组进行管理和监督。7.研究处理巡视工作中的其他重要事项。8.承担综合协调、政策研究、制度建设等工作,向巡视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巡视工作中的重要情况,向巡视组传达。9.配合有关部门对巡视工作人员进行培训、考核、调配、任免、监督和管理,配合巡视组对派出巡视组的党组织。10.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决定的事项进行督办,办理巡视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区委巡视组的工作涉及面广,而且责任重大,他们需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并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工作,才能确保巡视工作的公正性和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