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矫正家访一般是每个月1至2次。严管级的社区矫正人员,每周应到司法所报到1次,接受司法所工作人员每月家访不少于2次;普管级的社区矫正人员,每月月中月末,应到司法所报到,接受司法所工作人员每月家访不少于1次;宽管级的社区矫正人员,每个月应到司法所报到1次,接受司法所工作人员每季度家访不少于1次。社区是指聚居在一定地域范围内的人们所组成的社会生活共同体,是社会有机体最基本的内容,是宏观社会的缩影,社区的特点包括有一定的地理区域、有一定数量的人口、居民之间有共同的意识和利益、有着较密切的社会交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