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合法。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三十六条,中小学校园周边不得设置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
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不得允许未成年人进入,经营者应当在显著位置设置未成年人禁入标志;对难以判明是否已成年的,应当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
扩展资料:
保护未成年人相关规定:
1、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2、任何组织或者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招用已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的,应当执行国家在工种、劳动时间、劳动强度和保护措施等方面的规定,不得安排其从事过重、有毒、有害等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劳动或者危险作业。
3、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披露未成年人的个人隐私。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