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在全国实行的
根据国务院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一条:”房产税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征收。“
而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房产税有关减免税政策的通知》中写到: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为了规范税收政策,进一步加强房产税的征收管理,经研究决定,对《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86〕财税地字第008号)的部分内容作适当修改。
可以知道房产税是在全国范围内征收的。
扩展资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
第二条 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
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由经营管理的单位缴纳。
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缴纳。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或者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缴纳。
前款列举的产权所有人、经营管理单位、承典人、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统称为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
第七条 房产税按年征收、分期缴纳。纳税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九条 房产税由房产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征收。
参考资料来源:中央人民政府-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
参考资料来源: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房产税有关减免税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