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但应间隔为2个独立的场所分别申请营业执照。
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全面实施后,企业对注册登记的住所条件也将有所放宽,在新版营业执照上“一址多照”就是一个突出体现,从而更有效地释放了场地资源、降低了成本,促进了现代服务业等产业发展。
新办法拟规定,商事登记机关:
允许有投资关联关系的企业,将同一地址作为多家商事主体的住所;
允许住所和经营场所不一致,商事主体的住所和经营场所在本市同一行政辖区(区、县级市);
允许商事主体的实际经营场所与住所分离,无须办理分支机构登记,仅作备案即可。
《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申请个体工商户登记,申请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可以直接到经营场所所在地登记机关登记;登记机关委托其下属工商所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的,到经营场所所在地工商所登记。
扩展资料:
《广西壮族自治区企业住所和经营场所登记管理办法》第六条 一个企业住所可以登记为数家企业的住所,但法律、法规对企业住所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七条 企业住所和经营场所可以在同一地址,也可以在不同地址。企业住所和经营场所不在同一地址,但在同一县级工商登记机关管辖区域内的,可以选择在营业执照内登记经营场所信息或者申请设立分支机构;在不同县级工商登记机关管辖区域的,应当申请设立分支机构。
企业增设经营场所从事法定前置许可经营项目的,应当申请设立分支机构。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日照市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暂行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