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卫生许可证,如果经营者是个体单位,那么是没有副本的,如果是法人单位,那么是分为正本与副本的。
根据《食品卫生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二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应当向卫生行政部门申报,并按照规定办理卫生许可证申请手续;经卫生行政部门审查批准后方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并承担食品生产经营的食品卫生责任。
扩展资料:
餐饮业、食堂经营者申请卫生许可证需要审查的内容:
1、卫生管理制度、组织和经过专业培训的专兼职食品卫生管理人员设置情况。
2、食品加工经营场所的选址、环境、建筑结构、布局、分隔、面积等情况。
3、厕所、加工制作专间、更衣室、库房、供水、通风、采光、防尘防鼠防虫害、废弃物存放、清洗、消毒、餐用具等卫生设施和设备设置情况。
4、食品采购、贮存、加工制作及供餐等操作过程中的污染控制措施。
5、从业人员健康检查情况;(六)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内容。
参考资料来源:
百度百科-食品卫生许可证
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类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