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收件收据是房产部门出具的受理当事人的房产登记(房产转移登记/房产抵押登记等)资料的凭证。这个收据是领取取房屋所有权证/房屋他项权证等房屋权利证书的主要依据。
1、房屋权属的登记工作是一个复杂的工作流程,涉及到受理、审查发证、归档等多个环节,每个环节都非常重要,缺一不可。
2、而受理只是对登记申请人所提供的书证进行初步的审查,看看书证是否齐全、有否查封、申请人是否合法等,在较短的接待时间里不可能对登记的主客体作全面、深入的了解,确权的任务主要落实在后道的审查人员身上。
3、根据所登记房产的不同种类,审查人员要历经查阅档案、详细审查书证内容,甚至到现场查勘等若干步骤,最后才能依法确权。在审查过程中,常常会发现书证不齐或是所填内容不实,以及有权利限制或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的情况。
扩展资料:
正常的买楼房时开发商应该及时给开出发票,而不是三联单,楼房本应该买主用发票和购房合同去办理产权证!而楼主手里的三连单是开发商出具的临时收据,不是正规发票,所以还办不了产权!这里的问题在于开发商。
原因是开发商在房产局没有联机备案,没有土地使用、销售许可等五证不全情况。三联单情况在小型开发商开发的房子很常见!这种情况,房主必须用手里的三联单和开发商换成正式的发票,以后才有资格持发票和合同去房子所在区房产交易所办理产权。
如果从持有三联单的房主手里买二手房,首先需要买主和卖主一起到售楼处改名字——把三联单改成买主的名字,同时售楼处电脑备份一定要改。接着,到开发办公室或营销部(签合同的地方)注销原来的合同,改由买主本人持身份证亲自签署的一份合同。
然后催促开发商尽快把三联单换成正规发票。开发商给买主换发票后,买主才可以拿着发票和合同去房子所在区房产交易所办理产权!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房屋三联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