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上重庆成立直辖市最早的具体时间是1939年。民国二十八年(1939年),重庆市将原有的6个区改设为12个区,巴县龙隐乡(小龙坎、沙坪坝、磁器口一带)划入重庆市。5月5日,迁都至重庆的国民政府颁令,将重庆升格为甲等中央院辖市(即直辖市),析出四川省。
重庆亦成为继南京、上海、天津、青岛、北平后的第六个中央院辖市,辖区范围大致为今重庆主城区,即渝中区、九龙坡区、沙坪坝区以及江北区、南岸区,而北碚市(今北碚区)为中央行政院和临时政府所在地。1939年至1940年,川渝省市划界,巴县、江北县位于城郊的区域陆续划归重庆市。
扩展资料:
重庆成立直辖市的相关历史节点:
①1954年7月,西南大区北碚市并入重庆市,重庆直辖市被撤销,重庆与四川合并,重庆从直辖市降为副省级市。
②1997年3月14日,八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批准设立重庆直辖市,撤销原重庆市。重庆直辖市辖原重庆市、万县市、涪陵市和黔江地区。共43个区市县,面积82402.95平方千米,3002万人。
③1997年6月18日,重庆直辖市政府机构正式挂牌,重庆至此在历史上第三次成为直辖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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