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监护人或公证委托人代办的,提供监护资格证明材料。如:如未成年人申请人户口簿、出生证等。
2、申请人的居民户口簿。
3、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
本市户籍居民在申请申领、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前往全市任意公安分局户政窗口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申请人未满16周岁的应由监护人代为办理。
扩展资料:
咨询窗口地址:深圳市公安局各区户政窗口。
咨询电话号码:0755-84465000。
临时身份证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通过网上预约:关注“深圳公安”微信公众号按照预约时间前往向户籍所在地公安分局户政窗口提出办理临时居民身份证的申请,根据要求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户政窗口当场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审核,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经审查,材料不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办理机关应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内容。符合条件的当场受理。
3、审核,符合条件的当场审核。
4、审批,通过审核后分局民警当场作出审批意见。
5、办结,对审批通过的申请,公安机关给予办理临时居民身份证件(当场办结)。
6、送达,邮政速递将派送证件,申请人领取临时身份证。
参考资料来源:广东政务服务-申领临时居民身份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