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具有繁殖种子的隔离和培育条件;2、具有无检疫病虫害的种子生产地点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采种林;3、具有与种子生产相适应的资金和生产、检验设施;具有采集、加工、仓贮设施;4、具有相应的专业种子生产和检验的技术人员;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申请种子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报告必需有以下内容:(1)注有经营者基本情况、经营品种、技术人员、设施和设备情况等内容的种子经营许可证申请表;(2)经营场所使用证明和资金证明材料;(3)种子加工、包装、贮藏设施设备和种苗检验仪器设备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证明;(4)种子检验、贮藏、保管等技术人员资格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