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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2年以前的视同工龄,医保是否也可以视同缴费?

2024-10-14 13:28:58

我可以明确的地回答你,1992年之前的视同缴费年限不但是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同时也是医疗保险的视同缴费年限。但是这种工龄不是视同工龄,而必须是国家承认的连续工龄或是工作年限。下面和大家分享我的个人观点:

我们所说的视同缴费年限,主要是指在养老保险制度没有实施之前,国家承认的连续工龄或是工作年限,在办理退休时,由于这部分时间都是在为国家工作,但当时还没有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来国家改革退休养老制度,从老办法过渡到新办法,对于以前由于制度原因产生的工作年限,要视同为缴费年限。

具有视同缴费年限的人,具体说来包括了这么几个群体。一是1992年养老保险制度没有实施之前,在国有企业工作的职工,他们在企业所工作的连续工龄,要认定为视同缴费年限,你所说的1992年之前的工龄,主要就是指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的干部和职工;二是城市的上山下乡知识青年,在上山下乡期间的年限要视同为缴费年限;三是复员退伍军人在参军入伍期间的年限要视同为缴费年限;四是2014年10月1日之前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五是在2014年之前从机关事业单位调动到国有企业工作的人员,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年限要计算为视同缴费年限;六是2014年10月1日之前从机关事业单位离职辞职的工作人员,其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期间的工作年限要视同为缴费年限。

由于我国的医疗保险制度是从1999年才开始实施的,各地具体实施的时间也不一样,所以在医疗保险制度没有实施之前,国家承认的连续工龄或是工作年限,在计算医疗保险的缴费年限时,同样要计算为医疗保险的缴费年限,除了养老保险的视同缴费年限要计算为医疗保险的视同缴费年限外,在统筹区医疗保险制度没有实施之前,缴纳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在办理退休时同样要计算为医疗保险的视同缴费年限。

那么视同缴费年限到底有什么用呢?所谓的视同缴费,就是没有实际缴费,但要作为缴费来计算,没有实际缴纳养老保险,但要作为缴纳养老保险来计算,没有实际缴纳医疗保险,要作为缴纳了医疗保险来计算。在计算养老金时,视同缴费指数很多地方都是按照1.4来计算,这对那些按照100%以下缴纳养老保险的人来讲,可以拉高平均缴费指数,从而拉高平均缴费指数工资,提高基础养老金待。

但由于视同缴费年限没有实际缴费,个人账户自己会减少,所以采取通过计算过渡性养老金的办法来弥补个人账户养老金偏低的情况。所以在养老金计算中,只有实际缴费年限的人,养老金只有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两个部分;但是具有视同缴费年限的人,还要增加过渡性养老金。

从医疗保险的角度来讲,由于医疗保险建立的时间比养老保险的建立的时间更晚,但是很多地方规定的医疗保险的缴费年限都是男性在30年,女性在25年,如果在医疗保险制度实施之前的工作年限不能视同医疗保险的缴费年限,那么所有人退休时都要补缴,为了减轻退休时补缴的压力,所以只要具有养老保险缴费年限的人,同时也要计算为医疗保险的视同缴费年限。

综上所说,1992年之前国家承认的连续工龄或是工作年限,不但要计算为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同时还要计算为医疗保险的缴费年限。在今后办理退休时,视同缴费年限与实际缴费年限累计计算为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的缴费年限,与实际缴费年限具有相同的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