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
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事后也可以报警处理,但是交管部门要核查并决定是否受理。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十二条规定:当事人未在道路交通事故现场报警,事后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本规定第十条的规定予以记录,并在三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扩展资料:
注意事项: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八条:道路交通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应当保护现场并立即报警:
1、造成人员死亡、受伤的。
2、发生财产损失事故,当事人对事实或者成因有争议的,以及虽然对事实或者成因无争议,但协商损害赔偿未达成协议的。
3、机动车无号牌、无检验合格标志、无保险标志的。
4、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传染病病源体等危险物品车辆的。发生财产损失事故,并具有前款第二项至第五项情形之一,车辆可以移动的,当事人可以在报警后,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对现场拍照或者标划停车位置,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等候处理。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单车事故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保险公司启动理赔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