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款保险是一个长期的理财险,要看后期的收益才可观。不可以偏概全,每款保险都有每款的特点。这款产品是一款理财产品,其中祝福金为第60岁的保单周年日生存,给付基本保额的50%,身故金为18岁前,无息返还所交保费,18岁及以后,首年身故给付保费120%,次年及以后身故给付保费的105%,另外这款产品还规定只要参保人交费期满的保单年度末仍生存,保险公司就会给付所交保费的2%,这就是这款产品的特别保险金,参保人还可选择将主险及其他附加险的生存类保险金、保单红利转入聚财宝账户,不但享有万能结算利率保底的稳健增值,还可灵活支取并进行安全传承。拓展资料:平安尊宏人生两全保险条款内容介绍1、生存保险金。自平安尊宏人生两全保险主险合同第3个保单周年日开始,在60周岁的保单周年日之后(含60周岁的保单周年日),每年到达保单周年日被保险人仍生存,保险公司按基本保险金额的20%给付生存保险金。2、特别生存保险金。在交费期满的保单年度3末被保险人仍生存,保险公司按所交保险费的2%给付特别生存保险金。“所交保险费”按照期满当时的基本保险金额确定的年交保险费和交费年度数计算。3、祝福保险金。平安尊宏人生两全保险主险合同第3个保单周年日后(含第3个保单周年日),到达60周岁的保单周年日被保险人仍生存,保险公司按基本保险金额的50%给付祝福保险金。若到达保险主险合同第3个保单周年日时,被保险人年龄已超过60周岁,保险公司将不承担给付祝福保险金的责任。4、身故保险金。(1)投保时被保险人的年龄为18周岁以下(不含18周岁)的,身故保险金按下面方式给付:若被保险人于18周岁的保单周年日之前身故,保险公司无息返还所交保险费,保险主险合同终止。若被保险人于18周岁的保单周年日之后(含18周岁的保单周年日)身故,保险公司按所交保险费的105%给付身故保险金,平安尊宏人生两全保险主险合同终止。(2)投保时被保险人的年龄为18周岁及以上的,身故保险金按下面方式给付:如果被保险人于第1个保单年度内身故,保险公司按所交保险费的120%给付身故保险金,保险主险合同终止。若被保险人于第2个及以后保单年度内身故,保险公司按所交保险费的105%给付身故保险金,保险主险合同终止。“所交保险费”按照身故当时的基本保险金额确定的年交保险费和保单年度数(交费期满后为交费年度数)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