懂视

代理记账机构可以接受委托,办理委托人的()业务

2024-10-14 13:01:17

1.代理记账机构可以接受委托,办理委托人的进行会计核算、对外提供财务会计报告、向税务机构提供税务资料的业务。2.代理记账机构可以接受委托,受托办理委托人的以下业务:根据委托人提供的原始凭证和其他资料,按照国家统-的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包括审核原始凭证、填制记账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财务会计报告等;代理记账机构为委托人编制的财务会计报告,经代理记账机构负责人和委托人签名并盖章后,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统-的会计制度的规定对外提供;向税务机关提供税务资料;委托人委托的其他会计业务。拓展资料:1.代理记账是指企业将本公司的会计核算工作全部委托给专业记账公司完成,本企业一般只设出纳岗位,负责日常收支业务和财产保管等工作。《会计法》第36条明确规定:“不具备设置条件的应当委托经批准设立从事会计代理记账业务的中介机构代理记账。”代理记账是指将本企业的会计核算、记账、报税等一系列的会计工作全部委托给专业记账公司完成,本企业只设立出纳人员,负责日常货币收支业务和财产保管等工作。2.代理记账的工作内容:审核原始凭证;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帐簿;编制会计报表;填制纳税申报表和各种税费缴款书;纳税申报;装订会计凭证;财务政策传递;日常电话答疑。代理记帐业务一般分为送达和上门服务两种方式:送达是指客户将准备好的原始凭证等资料送到代理记帐机构或代理记帐机构派人去客户住所取资料,在代理记帐机构进行记帐工作;上门服务是指代理记帐机构指派会计人员到客户住所进行记帐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