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企业考虑雇佣残疾人时,可以了解到一些优惠政策。以2017年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为例,计算公式为:年缴纳额=(在职职工人数*1.7%-实际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平均工资。这里的在职职工指的是正式员工或签订1年以上合同的人员,工资总额包括计时、计件等所有工资项目。
假设某公司有29名员工,2017年全年工资总额为348万元,平均每人12万元。未雇佣残疾人时,保障金为29人乘以1.7%的系数和零的实际安排人数,即5.916万元。然而,如果公司雇佣一名残疾人,年缴纳额变为(29*1.7%-1)*12,计算结果为-2.999万元,这意味着雇佣残疾人可能会带来负数的保障金缴纳,即无需额外支付保障金。
在实际操作中,企业需要准备相关材料,如《**市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表》、残疾人的相关证件复印件、劳动合同等。值得注意的是,残疾人工资低于最低标准或存在特殊情况时,可能需要额外提供相关证明。此外,非本市户籍的残疾人需要额外提供《残疾人证》等文件,并确保劳动合同、社保等信息的一致性。
以上信息来源于北京市残联人联合会的政策,企业在聘用残疾人时,务必按照规定进行申报和准备,以享受可能的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