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医保慢性病补助,需要回参保地办理。异地诊疗,需要回本地医保主管单位开外出就医证明,在外地诊疗后,回本地报销。一般半年受理一次。拓展资料:一、异地就医的结算方式1.直接结算:只需支付医保不能报销的费用2.手工报销:先自己垫付,再凭医院发票、就诊材料找参保社保局报销二、看是否符合「直接结算」要求1.先看自身情况各地要求不同(以北京参保人员为例)①异地安置退休人员②长期派驻外地工作人员③异地长期居住人员④转外就医人员以上4种人群,才能申请直接结算再看就诊情况2.各地要求不同(以北京为例)①异地安置退休人员享受本市低保待遇的城镇职工②因精神疾病在异地精神病定点专科医院或综合医院精神科病房就医发生的住院医疗费③异地门(急)诊就医发生的门诊特殊病、家庭病床、急诊留观以上3种情况,不可直接结算3.直接结算”备案申请①先查询可直接结算的全国异地定点医疗机构②在当地社保局办理备案指定异地定点医疗机构三、各地备案材料不同1.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备案材料(以深圳为例)①《异地就医备案登记表》②常驻地居住证明/工作单位派遣证明③参保人居住身份证④金融社保卡2.异地就医注意事项①异地入院主动告知跨省参保人的身份,并出示本人社保卡。②出院结算出示本人社保卡。异地就医结算标准:以就医地为准1)、可报销的医保药品目录2)、诊疗项目3)、服务设施标准以参保地为准1)、可报销的起付线2)、医保报销比例3)、最高报销上限③保存报销材料针对不可直接结算的费用(如门诊、急诊费用):注意保存材料,进行手工报销。注意手工报销的有效期,逾期无效。④信息变动及时告知以下信息变动,需再次办理备案:备案的异地居住地变动定点医疗机构变动联系电话等信息变动需再次转院或入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