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来讲,汽车保险一年可以保很多次,它的出险次数是没有限制的。汽车保险只要在保险期以内,赔偿次数是不限制的,在保险期以内,保险始终是有效的。但是所有的车主在投保时都是有投保金额的,且今年的理赔次数及金额会影响续保价格。例如,某位车主投保金额为10万,维修几次的总金额是不能超过这个数目的,一旦超过了投保数额,超出的部分就需要车主自己承担费用了,同时也影响第二年保费的缴纳。还有就是,如果车主报案了三次以上,每次报案理赔的数额都过大,这样的车主很可能会被列入调查“是否有骗保行为”的名单里,如果严重就会被拉入黑名单,第二年保险公司就会选着不给该车主续保了。如果车主记录良好,每年不出险不理赔的客户,在第二年投保车险时会打折扣,如果有过出险记录,但是不是很多,没有超过三次或以上,在第二年投保车险时就不会享受折扣。拓展资料:车险理赔的常见问题1、时间问题。车主在发生交通事故后联系保险公司,但勘察人员不能及时按时来到现场,一个方法是可以在勘察人员的指导下自行到定损中心定损,如果勘察人员因自身原因迟迟不来,车主可要求保险公司另派人员。2、关于定损价格有争议。车辆发生事故产生损害,出险后保险公司的定损价格与维修报价有出入,这种情况不在少数,不同的维修厂因各方面成本不同,难免出现维修费用不同的情况,而保险公司是根据市面上的零部件价格和人工费来定价的。如果出现协商不一致的情况,可让保险公司与维修厂直接协商,或去保险公司推荐的维修点。为了避免后期出现这种麻烦,可在签订保险协议时对这种情况做出书面说明。3、报案后应当提供以下证明或单据:在有效期内的保单正本;被保险人身份证;经过年检合格的被保险车辆行驶证;发生事故时驾驶人的驾驶证,此驾驶证必须经过年审合格并确定在准驾车型范围内;属于道路交通事故的,应提供交管部门出具的事故证明;属于非道路交通事故的,应提供相应的事故证明;因事故而产生的损失清单以及有关的费用单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