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制定和监督实施北江流域的综合规划及专业规划,包括水资源保护、治涝和供水策略,以优化水资源管理和利用,确保流域的可持续发展。2.辅助水资源配置和防洪工作,参与制定相关方案,并确保预案的有效实施,保障流域的防洪安全。3.协调北江流域内的水事关系,评估并提出北江干流及其三角洲河道的纳污能力限制,审核新建、改建和扩建排污口,维护水质和生态平衡。4.在北江流域范围内监督执行与水资源、防洪、水土保持和河道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查处违法活动,处理重大涉水违法事件,协调跨地级以上市的水事纠纷,指导区域内的水行政执法工作。5.负责北江大堤、飞来峡水利枢纽和乐昌峡水利枢纽等关键水利设施的正常运行和维护。6.完成省流域管理委员会和省水利厅分配的其他重要任务,体现全方位的流域管理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