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账凭证单号应当填写在封面的内页第一张记账凭证号码,比如,若内页的第一张记账凭证号码为21号至50号,则记账凭证单号应填写为“自第21号至第50号”。原始凭证与汇总凭证的张数需要详细记录。例如,在封面内页的第一张记账凭证号码20号处,“记账凭证右边---附原始凭证张数5”,这表示该凭证附有5张原始凭证。从20号开始,到50号的每一张记账凭证,其原始凭证张数都应当依次记录。合计原始凭证张数为300张时,应写明“原始凭证,汇总凭证张数---共300张”。在记录时,需要确保每一张记账凭证对应的原始凭证张数都被准确无误地填写。对于每一张记账凭证,都要清晰地标明其附带的原始凭证张数。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保证记账凭证的完整性和准确性,避免遗漏或错误。同时,对于汇总凭证,也需要进行详细的记录。汇总凭证是将多个记账凭证的原始凭证进行汇总后的结果。在记录汇总凭证的张数时,应当确保包括了所有相关的原始凭证。例如,若从20号到50号的记账凭证合计原始凭证张数为300张,则在记录汇总凭证张数时,也应写明“共300张”。这有助于确保财务记录的全面性和一致性。在实际操作中,为了保证记账凭证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建议定期进行核对和检查。通过核对原始凭证和汇总凭证的张数,可以及时发现并纠正可能存在的问题。这不仅有助于提高财务工作的效率,还能增强财务数据的可信度。通过详细记录每一张记账凭证及其附带的原始凭证张数,以及汇总凭证的张数,可以确保记账凭证的完整性和准确性。这不仅有助于提高财务工作的效率,还能增强财务数据的可信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