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的诉讼期只有一年,也就是说事故发生后的一年之内保险公司是给予理赔的,超过一年了,保险公司就不会理赔了,所有的费用都需要你自己承担。出现这种情况时,可以直接以保险合同纠纷为由起诉保险公司,等法院受理后,书面申请法院调取由受害人,然后保存资料。这样就是一年内发生的事情了,静等后续处理就可以了。一、相关法律:《第六十四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2)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2015)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可以在举证期限届满前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二、处理交通事故所需材料:发生交通事故要注意准备以下材料:1、身份证、户口本、交通事故认定书(立案时需要核对事故认定书原件);2、医疗费发票、费用清单、病历资料、出院小结(注:医嘱尽量写上“建休3个月,加强营养,专人护理”)、死亡证明、伤残鉴定书、有关被扶养人身份证件和户口本(有未成年子女的,提供未成年子女出生证明)、当地居/村委会出具的需要扶养证明;3、肇事方驾驶证、行驶证、保险单复印件;4、误工证明、事故发生前1-3年的工资表、劳动合同、加盖公章的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等;5、差旅费发票、鉴定费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