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来说,医保卡(社保卡)可以定点一大一小两家医院。小的是指社区或者一级医院,大的是指二、三级医院。一、什么是医保定点:定点医疗机构(定点医院)是指经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查,并与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签订协议,并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确定的,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提供医疗服务,并承担相应责任的医疗机构。定点医疗机构自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之日起,将悬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颁发的定点医疗机构标牌。二、定点机构类型:1、综合性医院、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专科医院;2、中心卫生院、乡(镇)卫生院、街道卫生院、妇幼保健院(所);3、综合门诊部、专科门诊部、中医门诊部、中西医结合门诊部;4、诊所、中医诊所、卫生所、医务室;5、专科疾病防治院(所、站);6、经卫生行政部门批准设置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7、对社会服务的军队医疗机构。三、机构申请:1、申请材料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和《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购置价格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医疗仪器设备清单;上一年度业务收支情况和门诊、住院诊疗服务量,以及可承担基本医疗保险服务能力的有关材料;市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出具的医疗机构等级证明;市级卫生行政部门出具的一年内无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的证明;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物价部门监督检查合格的证明;劳动保障部门规定的其他资料。2、申请程序:医疗机构申请定点,须填写《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申请书》,经卫生行政部门初审后,连同须提供的材料一并送劳动保障部门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确定为定点医疗机构,并每年向社会公布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