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不是,财务由总公司控制。2,分公司的一大特征表现为:分公司没有自己的财产,其实际占有、使用的财产是总公司财产的一部分,列入总公司的资产负债表中。分公司不是公司,它的设立不须依照公司设立程序,只要在履行简单地登记和营业手续后即可成立。分公司没有的名称,其名称应冠以总公司的名称,由总公司依法设立,只是公司的一个分支机构。3,其人事、业务、财产受隶属公司直接控制,在隶属公司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分公司由于没有自己的财产,与总公司在经济上统一核算,因此其经营活动中的负债由总公司负责清偿,即由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为限对分公司在经营中的债务承担责任。分公司属于总公司一部分,全部资产权益并入总公司,抵消内部往来。拓展资料:1,财务实行委派制:在总公司下设置财务分公司,所有财务人员均由财务分公司委派,不受分公司经理管理,与分公司经理分别向总公司汇报,互相制约2,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设置收款专户和费用专户,对于销售回款,必须每天上交总公司,禁止在花费收款专户的银行存款,分公司的日常开支,只允许在费用专户存款中支出,费用专户根据分公司的申请,经相应的授权批准,由总公司拨款,3,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有三大本制度),使所有财务业务都有法可依,4,加大内审力度,有专门的审计部,每年每个分公司至少要审计一次5,严格管理,对违规一定要不手软此此,补充一点:科目设置一定要统一,对于某些共同的往来单位,还应该统一代码,所有内部单位都必须按此代码执行,这样对合并报表工作有很大的帮助。报表全部是统一的一套表格,每月通过规定途径在规定时间以前上传至集团财务部,表格若设置得比较详细,那所有科目的明细及变动科目都能反映出来。另外就是大的支出一定要报总公司批准,如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大规模的材料采购等,必须报总公司审核以后才能实施。统一的科目设置和报表是最基本的要求。更应该有严格的费用审核制度和内审制度。收支两条线并不一定适用与所有的企业,不可奉为圭臬。但对支出一定要严格控制,大的支出项要控制但真正的漏洞往往在日常的支出中。统一的报表不一定要很多,太多的表格很大程度上会流于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