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处理保险赔偿案件中,涉及营养费、误工费和陪护费的赔付问题时,法院和保险公司通常遵循以下准则进行裁决和计算:1.营养费:赔偿金额将根据受害人的伤情严重程度以及医疗机构的建议来确定。伤者因伤害导致的营养需求增加,以及由此产生的费用,应由保险公司合理赔偿。2.误工费:此费用基于受害人的实际收入损失来计算。如果受害人因伤势需要休养而无法正常工作,由此造成的收入减少应得到补偿。如果受害人没有固定收入,将参照其过去三年的平均收入或当地行业标准来计算误工费。3.陪护费:若受害人需要他人照顾,陪护费将根据护理人员的实际收入损失或当地护理服务的市场价格来确定。如果受害人自行雇佣护工,则按照护工的报酬标准进行赔偿。以上分析依据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的相关规定,以确保受害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的赔偿。